Thursday, June 29, 2006

不知道为什么,当太太发现了丈夫出轨且更犯下了滔天大罪的当儿,都是站出来维护着自己的丈夫,说他绝对不是一个搞婚外情的人,更不是一个会活生生把另一个女人给置之于死地的人!

全世界的人都以那位嫌凶为耻,日日上报章头条,那些嫌凶瞒着太太搞了婚外情,最后还把他爱过(?)的女人又杀又砍,但是这些人性全无的丈夫却往往是太太眼中的亲热夫君,孩子心中的伟大父亲。因此,当警察找上门时,对这些家庭的其他成员来说,真是晴天霹雳,天崩地裂。

可是,做太太的又何必这么样呢?铁一般的事实摆在法庭的面前,证人一个又一个的把这些虚伪残忍的丈夫给指正,让他面壁思过二,三十年,甚至是送上断头台。如果这铁一般的事实已经摆在眼前,妻子还是在公众面前,在公正的法律面前替丈夫呻张,说他不可能犯上这样卑鄙无耻的罪行,那又代表了什么呢?只能说,无论如何,为了要给将上断头台的人留个声誉。伟大,真的太伟大了,怪不得她们心甘情愿被骗上好几年。

女工刘红梅的例子,按摩女小虹的例子,还有那对昏毙在车里的偷情情侣,在遗体被发现时,“丈夫”仍然亲吻着少女裸着的下体。。。即使面对着这些摆在眼前的事实,做妻子的仍然还是硬撑丈夫是清白的,他没有搞婚外情!

算了吧,想起一句广东话,“死鸡撑饭盖”,真是形容得很恰当。

其实,我并不是落井下石,只是这些妻子及孩子们是非常令人同情及应该给予帮助的。或许这些心碎的妻儿应该要坦白的,虽然是心痛的,承认警察的调查是正确的,法庭的最后判断是公平的,反而会让公众更信服他们是最不幸的受害者,而不是一味的反驳他们的丈夫是不可能做出那样不道德的事情的。换句话说,那是不是代表了,警察是冤枉她们的丈夫,法官是判错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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