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一个下雨天,天很昏暗,雨是那种很密很密,没有雨伞你连10秒钟也会湿发湿身的。风有一点凉,我穿了5寸的高跟鞋,和祯子穿了午餐宴会的衣服,吃完了一个午宴,从餐馆走出来。突然,我们有一种想到这里来的感觉,管他什么天气,管他什么服饰,从 Shenton Way,我们开车来到这里。
因为雨天,天色很暗,我用了闪光灯,结果相片出来都变成了“艳阳天”,哈哈哈,这有点反效果。
果真,证明了我们是“不正常”的人,这种日子,这种时间,这种天气,这种服饰???这么长长五公里的优美环境,除了我们,似乎连一个其他人影也看不到。除了两只被传媒闹得沸沸扬扬的可怜野狗,它们瘦弱如皮包骨的身躯,正随时准备和人类来一场你死我活的战斗。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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